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
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(局),各中央企业:
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,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(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)国有资产的分布与变动情况,根据《关于印发(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)的通知》(国资发产权[2004]315号)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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