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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标签粘贴规范

时间:2009-01-08


一、标签的粘贴范围

资产分类中房屋建筑物土地、机动车、图书不贴标签,文物陈列品可以不贴标签。价值在500元以下的资产可以不粘贴标签。除上述两种情况均需要粘贴标签。

二、标签粘贴位置要求

按照即便于观察和检查,又不易损坏的原则,尺寸大于20cm×20cm×20cm的资产原则上粘贴“常规标签”,小于该尺寸的可以粘贴“迷你小标签”。按以下顺序,选择粘贴位置,以便整齐划一。

1、能够正面粘贴的,首先选取正面右上角处粘贴;

2、正面无处粘贴的,其次可选择在设备顶部粘贴,顶面上粘贴的位置是前端左角位置;

3、正面和顶部都无法粘贴的,可选择在侧部(按先右、后左顺序)粘贴。侧部粘贴位置是前部前上角。 

4、上述位置均无处粘贴的,最后可粘贴在背面(按先右后左顺序)粘贴在上角处。

三、标签的具体粘贴位置

标签距离资产边界应留有一定的距离,一般以1厘米左右为宜。

四、标签的粘贴程序

1、 对照设备和账上的资产编号选取相应的标签;

2、 将标签一端撕下,粘贴在资产规定的位置;

3、 抹平标签,不能有边、角翘起现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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