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直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,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,促进资产科学配置、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,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科学化、精细化、专业化水平,根据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》和《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《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(试行)》,经我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。
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6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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